「過往資歷認可」機制
「過往資歷認可」機制推行的目的,是確認從業員在職場上所積累的工作經驗和能力,頒發相關的資歷架構第一級至第四級的認可資歷,從而支持他們持續進修,減少重覆受訓,以及提高他們在工作上的進階機會。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在訂立《能力標準說明》後,按需要性推行「過往資歷認可」機制,並由教育局局長委任合適的評估機構提供評估服務。
成為受委任評估機構的準則:
- 必須為法律實體;
- 對香港資歷架構有豐富的認識;
- 以非牟利形式提供「過往資歷認可」評估服務;
- 與相關行業持分者有緊密的網絡;
- 對提供相關行業的技能評估及技能測驗有相關的經驗;
- 有能力提供及安排評估所需的硬件及軟件;及
- 有足夠資源於委任期內維持評估服務
僱主及人力資源部門
識别技能差距及培训需求
設計內部培訓課程
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成效
行業從業員
確認工作上累積的經驗及技能
訂立進修起步點而毋須重覆學習
有助持續進修及事業發展
教育及培訓機構
易於提供學分累積及轉移安排
設計更切合從業員需要的銜接課程
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
招標要求的客觀標準
訂立會員制度中的資歷要求
在資歷架構下之專業資歷認可
由2018年9月起,專業資歷可獲資歷架構認可。合資格機構可申請成為資歷架構下之專業資歷評估機構。
「專業資歷」指由本地機構向持有所需學歷、具備指定年期的行業或專業經驗,以及通過嚴格筆試或實務評估的人士頒發的資歷(非純會員資格),而這些資歷並非必須通過修畢相關的進修課程而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