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資歷架構下制定的通用(基礎)能力說明(簡稱《通用能力》)列出資歷架構級別一至四級的基礎能力,涵蓋四通用技能:英語、中文(包括粵語及普通話)、資訊科技及運算。

四種基礎能力

備註:
  1. 《通用能力》已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調適,以確保各能力單元的資歷級別水平一致。
  2. 《通用能力》的內容將於有需要時作出更新。
版權:

載於本網站的《通用能力》及其他有關材料,均受版權保護,而有關版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擁有。

現准許使用者下載《通用能力》,以供貯存於其個人使用的電腦內,但僅限於作個人用途或非商業性質的內部用途,並須同時下載本版權公告。

除上述核准用途外,嚴禁把《通用能力》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改編、分發、散布,或提供予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