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歷架構是一個七級的資歷框架。每項資歷均按照一套《資歷級別通用指標》,去釐定該資歷的級別,表明所應達致的成效標準。
為提高《資歷級別通用指標》內文字表達的清晰度及易用性,教育局於2017年進行檢討工作,修訂其內容並加以附註;更為僱主、課程營辦者和設計及評估成效標準者分別編制參考資料及實務指引。
修訂後的《資歷級別通用指標》維持四個範疇,分別為:
(一) 「知識及智能」;
(二) 「過程」;
(三) 「自主性及問責性」;及
(四) 「溝通、資訊及通訊科技及運算」。
«資歷級別通用指標»修訂本及參考工具
如課程營辦者申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的資歷架構相關評審服務,並將於2019年4月1日以後提交評審文件,須採用《資歷級別通用指標》修訂本及附註(即2018年版本)。詳情可向評審局查詢。
其他持分者可因應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採用《資歷級別通用指標》及附註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