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历名衔计划于2012年推行,旨在统整资历架构下资历名衔的使用,目的是增加资历的透明度,及反映其资历级别。计划涵盖所有学术、职业专才和持续教育界别各级别(即第一至第七级)的资历。现时有十五个可供使用的资历名衔。
除非事先获得教育局批准,否则并非该计划指明的资历名衔,不得用于资历架构下的认可资历。教育及培训机构只应在特殊情况下,才考虑使用非资历名衔计划指明的名衔。所有申请使用资历名衔计划以外的名衔,须以书面方式向资历架构秘书处提出申请,以转交教育局审批。
填妥之申请表连同所需证明文件提交至以下地址:
资历架构秘书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9楼901-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