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9年12月1日前遞交的「過往資歷認可」申請的人士,申請發還評估費用的期限已於2021年11月30日屆滿。
申請發還評估費用的人士必須提供以下經評估機構核實的文件予資歷架構秘書處,其申請方可受理。
*有關核實的詳情,請參考申請指引。
下載申請指引及申請表
所有發還「過往資歷認可」評估費用的申請,須遞交至資歷架構秘書處。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 大新金融中心9樓901-903室
電話:3793-3957
電郵:cro@hkqf.hk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早上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