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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標準說明》 > 通用(基礎)能力說明
通用(基礎)能力說明

通用(基礎)能力是指一些跨行業及普遍適用於各種工作的技能及知識。它們與行業或專業所需要的專門技能及知識相輔相成。

「通用(基礎)能力說明」(簡稱《通用能力》)涵蓋四種基礎能力:英語、中文、運算及資訊科技。通用能力列出資歷架構級別一至四級的基礎能力。

《通用能力》為每一種基礎能力設有三個部分:提供基本功能範圍的功能圖、列出各級別能力的能力單元一覽表,而能力單元部分提供每個能力單元的表現要求、應用範圍及評核指引等。

重要注意的是,這些能力是根據職場的情況制定,而著重點亦放在應付工作場合所需的技能,而不是為照顧僱員在學術上的需要。

《通用能力》的使用

《通用能力》可以供培訓機構設計培訓課程。培訓機構可因應其目標學員自由選用通用能力去設計課程。但在設計資歷架構的「能力為本」課程時,培訓機構須符合教育局發出的「資歷指引」。

四種基礎能力 下載
中文
英語 (只有英文版)
運算
資訊科技

備註:

    1. 《通用能力》已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調適,以確保各能力單元的資歷級別水平一致。

    2. 《通用能力》的內容將於有需要時作出更新。

版權:

    載於本網站的《通用能力》及其他有關材料,均受版權保護,而有關版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擁有。

    現准許使用者下載《通用能力》,以供貯存於其個人使用的電腦內,但僅限於作個人用途或非商業性質的內部用途,並須同時下載本版權公告。

    除上述核准用途外,嚴禁把《通用能力》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改編、分發、散布,或提供予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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