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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基礎)能力是指一些跨行業及普遍適用於各種工作的技能及知識。它們與行業或專業所需要的專門技能及知識相輔相成。
「通用(基礎)能力說明」(簡稱《通用能力》)涵蓋四種基礎能力:英語、中文、運算及資訊科技。通用能力列出資歷架構級別一至四級的基礎能力。
《通用能力》為每一種基礎能力設有三個部分:提供基本功能範圍的功能圖、列出各級別能力的能力單元一覽表,而能力單元部分提供每個能力單元的表現要求、應用範圍及評核指引等。
重要注意的是,這些能力是根據職場的情況制定,而著重點亦放在應付工作場合所需的技能,而不是為照顧僱員在學術上的需要。
《通用能力》的使用
《通用能力》可以供培訓機構設計培訓課程。培訓機構可因應其目標學員自由選用通用能力去設計課程。但在設計資歷架構的「能力為本」課程時,培訓機構須符合教育局發出的「資歷指引」。
| 四種基礎能力 |
下載 |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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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 |
(只有英文版) |
| 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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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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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通用能力》已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調適,以確保各能力單元的資歷級別水平一致。
2. 《通用能力》的內容將於有需要時作出更新。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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