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之下的上訴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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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是根據《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第10(1)條成立的獨立上訴機制,負責就反對評審決定或將資歷登記在資歷名冊的決定所提出的上訴,作出裁定。
上訴委員會讓感到受屈人士透過獨立渠道,覆核評審當局或資歷名冊當局就評審或資歷登記事宜作出的決定。上訴委員會的職權是處理任何營辦者、評估機構或頒授者根據《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 第11(1)條所提出的上訴。
上訴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由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成員如下: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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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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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選委員 |
- 區煒洪 先生,B.B.S
- 張永銳 先生
- 周慶邦 先生
- 賴奇略 教授
- 劉耀輝 先生
- 李藹雯 博士
- 李德榮 先生
- 李經文 教授
- 梁廣泉 先生
- 梁林天慧 女士
- 廖達賢 先生
- 吳惠群 博士
- 顏吳餘英 女士
- 徐碧美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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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第11(2)條,欲提出上訴的營辦者、評估機構或頒授者須以上訴委員會主席指明的格式向上訴委員會提交上訴通知書。
下載上訴通知書( pdf 版本 word 版本)
如欲向上訴委員會送達上訴通知書或查詢有關上訴委員會的進一步資料,請致函上訴委員會。
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11樓1156室
教育局延續教育分部
第592章《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
第592A章《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上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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